濮阳县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 工作意见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有关学校: 现将《濮阳县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5〕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在县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承担相应的中招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实行阳光招生制度,切实做到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坚持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 (三)区域招生原则。我县普通高中招收濮阳县的学生;各初中毕业生在所属学校(零散考生按户籍所在乡(镇)初中)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受不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四)正确导向原则。要充分发挥中招考试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导向作用,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三、命题与考试时间 (一)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判卷(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招试卷的阅卷工作),统一录取。 (二)文化课考试的时间、科目和分值(600分)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6月25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6日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请各有关学校提前安排好英语听力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三)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生志愿择优录取。理、化、生三科实验考试及体育考试分别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5〕7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招实验考试工作的通知》(濮教发〔2015〕41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濮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5〕26号)执行。 (四)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分配生”的办法,今年招收“分配生”比例不低于学校统招生计划的60%。根据省、市中招文件精神和我县初中毕业生实际情况,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总数为3620人,其中,县一中900人,县三中900人,兴濮中学460人,二实中460人,学院附中500人,建业高中200人,实验高中200人。 四、照顾对象、标准和办法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二)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三)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四)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给予降5分照顾。 (九)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按文件规定享受照顾加分者,在中招网上填报志愿时,由个人申报照顾加分,打印照顾申请表,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经初中毕业学校审查后,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生要求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全县统一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信息采集、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填报志愿时间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行。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工作由基础教育股负责安排;职业高中招生报名工作由职教股负责安排;普通中专招生报名招生办负责;填报志愿结束后报市教育局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组织考试。 全县普通高中招生使用的考场座次表、2015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2015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由县(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印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要求,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 凡按文件规定享受照顾加分者,在中招网上填报志愿时,由个人申报照顾加分,打印照顾申请表,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初中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及评卷的组织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的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2014年全市中招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生参加网上报名后获得2015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考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凭2015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2015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两个证件入场,两个证件缺任何一个证件不得入场。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切实维护中招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乡(镇)中心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县教育局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考场。 (三)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工作,参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濮教〔2005〕103号)执行。各地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中招录取中的作用。 2、规范程序,按志愿录取。依据招生计划、学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网上志愿,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志愿分批录取。省、市文件要求:提前批为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其他班,其他志愿批次的设置由县区确定。要选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稳定秩序。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3、推进创新,完善制度 (1)完善分配生制度。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分配到初中,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办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建立并落实公示制度。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保送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3)建立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学业考试组织、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责,并在今后不得聘用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完善监督制度。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普通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以及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局纪检组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4、新生录取、注册学籍 新生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商定,录取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并上传至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县教育局于7月15日后按照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中新生录取的要求完成新生网上录取手续(具体时间按省厅统一安排进行),并按照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县教育局要于开学两周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各初中学校要负责跟踪落实本校毕业生去向,严防学生流失。 5、县教育局将继续分析全县中招考试成绩,对所属乡(镇)及县直初中的中招成绩进行分析。 六、保障措施和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要教育和约束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发现有其他学校在本地区发生违规行为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予以制止。要认真落实责任,各招生学校校长、生源学校校长为中招工作的为具体责任人。要组建专门机构,配备必要设施,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擅自增减照顾奖励项目,严禁擅自增减考试科目,严禁擅自增减各科分值,要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的通知〉的通知》(濮教发(2007)20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濮教〔2005〕63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濮教〔2006〕95号)等招生纪律。 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的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者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有关政策,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教育部门指导意见和当地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之后的新变化,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切实做好试卷及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对于造成泄密、失盗等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各学校要加强对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濮教〔2005〕44号)文件要求,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五)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教育领域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检查评估初中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具有一定的教育导向作用。因此,各乡(镇)要紧紧抓住招生这一契机,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认真分析初中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促使普通初中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准办复读班或补习班,不准招收复读生和插班生。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下决心纠正公办高中重复教育这种违背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附件:2015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附 件 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语文 一、命题理念:命题要体现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语文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与写作。积累与运用着重考查汉字的音、形、义,文学文化常识,古代优秀诗文的记诵,课外名著阅读以及语言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内容。阅读主要考查现代文阅读和古诗文阅读情况。写作是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着重考查学生恰当运用语言文字表达真情实感的能力,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数学 一、命题理念:命题要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注意整体性、综合性与实践性,突出对学生数学素养的全面考查。 二、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部分规定的“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的内容。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数学思考,发现、提出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科学的态度等。关注并体现的方面包括: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等。设计一定的结合实际情境的问题、开放性问题、探究性问题、对学生学习过程考查的问题等,以体现对学生相关数学能力的考查。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的解题技巧,适当控制运算量。 英 语 一、命题理念:初中英语学业考试要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要有利于促进和引导英语教学全面落实《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有利于引导学生改进英语学习方式、拓展英语学习渠道、提高英语学习效率,有利于初中学校综合评价学生的英语学习状况。 二、命题依据:主要依据是《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即:《课程标准》之“内容标准”中五级目标的内容和要求及相关的附录,同时参考三级和四级的内容和要求。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听力考试采用听对话、短文等形式考查学生通过听来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语言知识的考查应保证对《课程标准》设定的重要语言知识点的涵盖率,避免机械地考查对知识点的记忆情况;阅读理解主要考查学生理解各种题材和体裁的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从各种材料中获取信息的能力,所选素材既注重趣味性,如:故事、短文等,又注重实用性,如:广告、图表、说明书、指令等;书面表达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语言知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再现生活经历、描述周围事物、表达意见或观点的能力。 物 理 一、命题理念:初中物理学业水平考试要体现《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达到课程目标要求的程度。试题要突出基础性、科学性、教育性、时代性和导向性,有效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为评定学生的初中物理学业水平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命题内容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部分。科学探究的考查形式要灵活多样,加强实验基本技能和过程与方法的考查,有效促进学生科学探究能力的提高。科学内容的考查要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对物理概念、规律的理解和应用。发挥不同题型功能,控制试题难度,在考查物理知识的同时,渗透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物理学习能力的考查。 化 学 一、命题理念:命题力求体现对学生科学素养的考查,体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评价初中毕业生在化学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有利于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结合我省初中化学教学实际和初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命题。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命题内容包括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部分,试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综合应用题共四种题型。命题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知识点的覆盖面尽可能广,同时突出学科主干知识,杜绝偏题和怪题;命题注重以基础知识为载体,在具体情境中考查学生运用化学知识解释一些简单现象和分析解决生活、生产、社会中一些常见化学问题的能力,避免机械记忆性试题;在保证基础的前提下,考查方式更加新颖多样,如可通过信息题、图像题和推断题等考查学生处理信息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突出学科特点,加强以实验为核心的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命题的理念、题型、背景材料等具有时代特色,体现化学教育的人文价值,增强试题的实践性。 思想品德 一、命题理念:一是依据课标,坚持开放性(开放性设计试题、开放性设置答案),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努力巩固新课改成果。二是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应用性和探究性,重视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查的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 二、命题依据:以教育部2011年12月颁布的《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主要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具体内容:一是考查七、八、九年级《思想品德》教学内容;二是考查2014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5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当前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命题要求:一是着重考查主干知识、核心内容和核心能力,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辨别是非、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思想品德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体现时代性,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引导考生了解中国国情,关注国内外形势,关注国计民生,透视生活,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爱国主义和热爱家乡的情感。三是突出思想性,坚持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彰显人文性,促进考生人格健康发展;增强实践性,注重与考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体现综合性,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结合。四是依据课标,注重“双基”,联系实际,难易适度,考查能力,关注发展。对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起到积极的引领和正确的导向作用,为全面深化新课程打下良好基础。 历 史 一、命题理念:题目设计、答题、评价均体现开放性。充分体现历史课程鉴古知今和独特的情感教育功能,渗透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考查。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特点,运用开卷考试的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运用开放性试题考查学生运用历史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基本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共六部分。要求依据课标,体现课标对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注重基础性和探究性;题目设置符合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知特点,试题难易程度适中。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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