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科〔2015〕2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 濮阳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幅度提升科技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运用和科技人才集聚能力,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决定开展2016年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濮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和安排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工作。
一、集中受理的计划类别 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科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濮阳县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单位; 2、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3倍; 3、单位重视科研开发工作,科研实力较强,近三年取得科研成果、专利(含申请专利)者优先支持。 (二)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单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 2、须具有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条件和能力,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申报其它类别计划项目的还必须符合项目指南中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其它要求: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事业单位,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应具有相应科研开发或技术服务职能。 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 三、申报数量 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乡镇限报3项,产业集聚区限报10项。其它项目严格按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四、申报材料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必须填报相应的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可从县科技局业务股室拷贝或电子邮箱传送。 五、申报途径 县属工农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县科技局申报。 六、项目受理 (一)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濮阳县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县红旗路西段路南)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283831 农医股:赵晓莉 13513923516 邮箱:pyzhaoxiaoli@126.com 工业股:毛学民 15893286122 邮箱: pyxzsb66@126.com
附件:2016年度濮阳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doc
濮阳县科学技术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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