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发改委继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告知性备案,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二是实行核准、审批制的投资项目,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土地、住建、环保等部门实行并联核准、审批。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以及部分项目的能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十日内办结。三是推动全委实现所有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线下无项目,线下无审批,使权利运行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