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濮阳县老赵北沟清淤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濮阳县水利局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1、项目概况与建设意义 为整治老赵北沟水环境,疏通河道、清理河道内垃圾和重建配套建筑物,濮阳县水利局拟投资5048.24万元对老赵北沟濮阳县段4.8km进行清淤改造治理,重建桥梁14座,节制闸1座,提水站1座。本项目通过对河道清淤疏浚、建筑物配套等工程措施,不仅使其恢复排涝、灌溉能力,同时还达到改善沿河生态的目的。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为河道治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分述如下: (1)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汽车尾气以及河道疏挖清淤产生的恶臭。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或者农田。本项目主要为河道疏挖清淤作业,挖深浅、范围小,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行了妥善处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设计河底底板在地下水位之上,河道疏挖过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河道疏挖清淤过程,会造成河流水质局部悬浮物增加。 (3)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装载机等,多为点声源,噪声值一般为75~95dB(A)。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三部分,分别为:①一般土方、建筑垃圾;②河道清淤底泥;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经妥善处置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由于工程占地,将对河道两岸的植被产生破坏影响,河道开挖和土石方工程在短期内将会加大水土流失量。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对运输建筑材料及物资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低速行驶,出场时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③施工现场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开挖产生的土方临时存放于河道外侧,并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弃土及时处理,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 ④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暂停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2)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②中考、高考期间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未进行施工。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以减少机械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④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 ⑤在声敏感保护目标周边施工时,施工边界处设置高标准围挡。 (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 ②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施工材料临时堆放于施工生产生活区,不得堆放在河道内。 ③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工艺,剩余部分用于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4)固体废弃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废弃建材,包括拆除的废闸以及拆除的废旧管道等,采取回收利用处理; ②施工期工程弃土、淤泥量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处理。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主要是进行河道开挖、平整、护坡措施及河道构筑物施工等。开挖施工时要注意洒水,防止扬尘扬沙的产生,河道内土地平整要注意碾压夯实,防止降雨及河水对河道的冲刷造成土壤流失。 ②河道工程的开挖土方量较大,故一定要做好临时防护工程。防治措施主要为临时覆盖、临时拦挡,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及进行植被恢复等。 2)城市景观保护措施 施工区域采取高围挡作业,施工现场洒水作业,施工单位对附近道路实行保洁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计划,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时清运建筑垃圾,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杜绝随意乱倒等措施减少施工建设对城市的景观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濮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项目本身为利好工程,虽然在施工期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全面落实本报告及工程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可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5)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濮阳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解放大道970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93-3211026 (2)环评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371-56576345 电子信箱:sdshhnfgs@qq.com 7、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查阅方式 拨打电话010-51011176或发送邮件到wangyu@t5y.cn索要简本。 (2)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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