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通用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天然气主管道及调压门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濮阳县通用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主管道及调压门站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濮阳县通用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主管道及调压门站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中原-开封输气管道濮阳分输站,向西途径文留镇、鲁河镇、清河头乡、胡庄镇,终点濮阳县106国道站前路交汇处,与现有濮阳县通用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连接,长度约24km,输气规模8×108Nm3/a。项目新建文留林庄天然气输配站、安村天然气输配站,陈庄门站,并对现有通用公司门站进行迁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①大气环境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尾气,开挖、运输、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扬尘和管线焊接防腐施工产生的废气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 施工期间通过洒水、增加围挡物,车辆、设备及时维修保养,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可以减少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减少施工废气的产生并缩小其影响范围。加上施工期的大气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等尾气排放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因此,施工期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定向钻施工施工的泥浆废水以及管道试压所排放的试压污水。 本项目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106国道,S209省道和金堤河,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泥浆池,池底均铺设防渗材料以防渗漏。施工产生的泥浆采用泥浆池干化处理后,统一清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浇灌项目区域农田,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影响水域。试压废水中除含少量的悬浮物外,没有其它污染物,根据国内其它管线建设经验,这部分废水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或直接排放。新建战场施工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其中含有大量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外排施工废水。 ③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临时弃土、弃渣和施工废料等。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土石方主要来自管沟开挖、穿越工程以及门站工程开挖等,采用回填、铺路等方式进行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少量焊缝防腐采用的热收缩带零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混凝土等,应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④噪声 施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是战场建设施工、河流道路穿越施工和管沟开挖作业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少量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等。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因此项目在严格执行本环评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⑤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管道铺设施工建设过程中对植被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管道敷设施工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开挖管沟、运输施工设备和材料、临时堆渣等作业对生态(水土流失、农业、林业、绿化植被等)环境产生的破坏,属非污染生态影响。这种破坏通常是短暂的,而且大部分可以得到恢复。 2、营运期 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管线正常运营时,无废气产生和排放。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清管作业和系统检修排放的天然气。检修时关闭阀门,用氮气置换管道内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冷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大气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 管线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门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各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到当地排放标准后可作为站区绿化用水。 ③固体废物 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站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及管线检修产生的固体废物。站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统一收运;检修垃圾均属于一般废物,专门收集后定期送垃圾处理厂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④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管道沿线不会产生噪声,噪声主要产生于站场。本工程中各站场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种阀门、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设置围墙、植绿化带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站场和阀室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故本工程站场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较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⑤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为天然气输送工程,涉及的化学品为天然气。主要环境风险包括输气管线和高压容器(场站内过滤器、清管装置等)破裂,从而造成大量天然气气体的泄漏、燃烧或爆炸,本工程采用了较为严格的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与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是相符的。并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迅速响应,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在落实工程环保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使工程建设的环境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濮阳县通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700802127 地址:濮阳县解放路中段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1853030543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6层61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濮阳县通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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