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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金融扶贫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8-06-29 15:49   信息来源: 未知   作者:濮阳县   字体:   (双击滚屏)

金融扶贫政策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金融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主要通过与扶贫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在风险可控的前程下,满足贫困群众劳动就业,自主创业,带贫企业生产经营,贫困地区基础出设施建设等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在河南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传导落实国家金融 扶贫政策、带领全省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为缓解贫困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濮阳县支行积极运用扶贫再贷款,以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引导撬动贫困县内农信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扩大贷款投资。

为帮助贫困群众摆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困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专门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建房和安置区基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维护农民财产性权益,固始、滑县、兰考等试点地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为扩大涉农贷款担保范围探索了有益经营。

为支持有意愿、有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开办扶贫小额借贷业务,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脱贫动力。

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服务

适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的信贷产品主要是扶贫小额信贷。

贷款简介

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

申请条件

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同时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享受政策

贷款利率按同期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5万以内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贫困户先付息、政府后贴息;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

办理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承诺书等-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初审-乡金融扶贫服务站审核-向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合作金融机构对推荐的贫困户提出贷款意见-与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借款人应尽义务

1、扶贫小额信贷是银行贷款,不是“五保”、“低保”等财政补助,借款人必须按时付息还本,违约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

2、贷款资金应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

3、贷款不得冒名转借、投资入股。

4、贷款和贴息情况将在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持续接受政策、银行和社会监督。

服务人员

村金融扶贫服务部、乡金融扶贫服务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银行客户经理


                               濮阳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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