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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12-02 16:20   信息来源: 未知   作者:濮阳县   字体:   (双击滚屏)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全省和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做好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服务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及机关后勤工作,协调所属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采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全县统计事业费和国家、省、市拨款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县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县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做好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的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股

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三)农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能源统计股(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环境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县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社会财经贸易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指导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推进服务业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和核算工作,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综合整理和评价分析;对全县及各乡镇服务业统计及核算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和数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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