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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3-23 14:34   信息来源: 未知   作者:濮阳县   字体:   (双击滚屏)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参与制定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等;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投资类企业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监测分析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和省、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参与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审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参与制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专业园区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和中原经济区、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生产力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的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旅游、残疾人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负责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一)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参与协调县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十三)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濮阳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三)综合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和县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研究提出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负责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内资进口国外设备减免关税及技改项目减免所得税的确认事宜。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动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县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和概、预算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统一受理,催办督查相关事宜。

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文件;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以及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

(五)基础产业和高技术信息股

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县公路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办理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管理县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能源规划建设股

提出全县能源发展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组织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域内长输油气管道监管工作职责。

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七)社会发展股

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趋势,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旅游、残疾人等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濮阳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城镇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九)财政金融贸易股

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参与制定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和对外贸易运行态势,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措施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办理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立项有关事宜。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负责对央企和重大项目的招商活动;负责办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审核。

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和推动特色商业区平台建设;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全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价格管理股

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状况,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

研究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县管理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县管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拟订县管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核定、调整和改革方案。

(十一)收费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收费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由国家、省、市管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调整的意见;研究拟订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制订和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制订并实施冶理乱收费办法。

(十二)经济体制与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工业发展股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战略支撑产业、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核准;组织落实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城市转型项目的储备和动态管理。

(十四)农村经济发展股(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拟订全县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县扶贫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办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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